各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》和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“五一”假期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》要求,为确保放假前及“五一”假期实训室安全平稳运行,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,现对实训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提醒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落实安全责任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落实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安全责任制,加强组织领导,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。
二、结合疫情防控,全面排查重点危险源。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,结合疫情发展变化,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在4月30日前对所管理的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,重点排查易燃易爆、有毒、腐蚀类危险化学品、气瓶、高温高压、机械安全、漏电漏水等类别的风险点,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,消除各类安全隐患,并按附件1做好相关记录备查。
三、加强常规安全管理。无教学任务的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(安全监控设备除外)、水、气的总闸,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管理,各实验室的门、窗、锁等须关好锁好,做好防风、防潮、防雷、防渗漏水等安全防范工作。
四、做好 地址: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680号
粤公网安备:44040402000008号
邮编:519090